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99章 後勤

關燈
飛光學院名氣愈發大, 縱使這名聲並非那麽令人稱心如意, 仍有人絡繹不絕地過來求學。

這其中真心求學的人有, 混進來打探消息的亦有,幸而荀九手底下的消息來源廣, 他先前又特地註意過京都那頭,想混進來的學生大部分都被認了出來, 叫沈歌給篩了下去。

其實真混進來也未必能得到多少消息,飛光學院一共四個分學院, 軍學院乃嫡系, 其中只收清淩衛出來的學生,保證絕不會有人混進來, 而商學院、農學院與工學院先生都未請齊, 混進來也無大用。

飛光學院中,實力最為雄厚也也屬軍學院。

荀飛光作為大燕名將, 有他親自坐鎮, 即使無沈歌說的那些理論,教出來的學生也絕非常人, 更別提這夥學生並非單純的紙上談兵, 他們本身就有實戰經驗,平日裏沒少殺洋夷打倭寇。

軍學院一開,入學的清淩衛實踐與理論一相結合,個個都進益極快。

商學院與工學院也不錯,最拖後腿的便是沈歌所帶的農學院。

沈歌一向看中農學院,天下之安, 根由在農,農安則天下定。

沈歌前世雖是文科學渣,但總歸經歷過九年義務教育,初高中都好好讀過,耳聞目見的東西也有好些。

他扒拉下記憶歸類,侍弄農作物終究就那麽些地方要註意。

種子,土壤,病害,水利,工具。

雖不能方方面面都有很大成就,但每方面興許都能做出些成果卻不難。

沈歌特地挑了一大塊不肥沃也不算貧瘠的土壤,劃成好幾個小塊,用來做對照組。首先對照的便是肥料。

磷肥、鉀肥、氮肥,沈歌知道這些肥料都用,卻不知曉那些東西裏含有這些肥料,只能慢慢試。

種豆固肥產肥法,蚯蚓松土固肥法,草灰肥田法,植物肥田法,沈歌帶著學生,壓根不怕辛勞。

期間,在沈家村那邊常住的荀管事荀七抵達,接手一府大小事宜,綠枝與步蓮兩個亦在,麻利地接手荀飛光與沈歌身邊的日常事務,為沈歌他們節省不少功夫。

春日正是播種之時,沈歌一下便忙了起來,好在春季多雨,曬得不大厲害,沈歌不至於被曬傷。

這日沈歌下學回府,荀飛光處理公事仍未回來,沈歌邊等他回來用飯,邊在書房中拿起書來看。書還未翻上幾頁,沈歌累極,自個先趴在桌上睡著了。

荀飛光回來見他單薄的身子伏在桌上,心尖一揪,低聲問跟著進來的荀管事,“歌兒今日去了何處,怎麽累成這模樣?”

“今日也是下田,因下過雨,二爺怕田裏肥力流失,特地帶人將田埂排查一遍,漏洞統統堵上。”荀管事微微弓腰,“老奴著人跟著,二爺幾個身上都披了油布,沒叫雨淋著。”

“那腳下如何,鞋子可有濕,他可有挽起褲腳下田?”

荀管事不敢隱瞞,“回老爺,二爺下了一會兒田,就叫他的幾個學生給勸了回來。”

荀飛光蹲下身子,伸出寬大溫暖的手去握握沈歌的腳踝,一探之下,他腳踝溫涼,顯然是凍了許久,現在都未能回暖。

沈歌睡得並不算太熟,荀飛光一碰他的腳,他便醒了過來,睡眼惺忪地含糊叫了一聲,“荀哥?”

“是我。今日累著了?”荀飛光說著摩挲沈歌的腳腕,他上田洗腳時不夠仔細,那裏尤留有一抹幹枯的泥痕,泛出淺白,在他那皓白精致的腳腕處格外顯眼。

聽得他這般問,沈歌一陣心虛,“就下了一會兒,查看查看而已,沒久留。”

荀飛光端起桌上的杯子,用水將手帕打濕後細細講那處泥痕擦盡,沒有多說。

沈歌悄悄松口氣,“我們今日出去視察,發現有許多泥鰍,隨行的學生們用竹簍抓了好些,我已交到廚下讓他們炒了來,我們正好嘗嘗春日的鮮泥鰍。”

“可。”荀飛光應下,“荀七你去將徐老配的那甕藥酒端上來,待會給二爺喝幾杯去去寒氣。”

徐老專配的藥酒,去寒去濕,哪都好,就是口味讓人不好接受,腥辣鹹苦,沈歌每喝一次都恨不得背過身去偷偷吐掉。

一聽又要喝藥酒,沈歌忙拉住荀飛光的袖子,“我今日就下了會天,連腳都沒濕全,就不喝這個藥酒了罷?”

“你自個摸摸你的腳,若不喝藥酒去一去濕寒之氣,老後腿疼當如何?”見沈歌臉皺成一團,荀飛光安慰他,“良藥苦口利於病,喝幾杯罷。”

“我就知曉,下田被你發現後又要喝藥酒。”

“知曉你還下田?”荀飛光面色一肅,威嚴十足。

沈歌摸摸脖子,“我這不是記起來得有些晚麽?”

沈歌到底沒逃過喝藥酒的命,不過只喝了兩杯,算是荀飛光手下留情。

藥酒一下肚,沈歌趕忙撚起桌上的炸桑葚卷壓酒味,嘴裏含糊道:“我現今已很註意了,一時忘記也情有可原,荀哥你莫老拿這個罰我。”

荀飛光不為所動,“多罰幾次,你便不會老忘記。”

沈歌無言以對,想想倒還真是。

桌上的菜都由廚下精心整治,魚頭豆腐湯,爆炒嫩雞,炸泥鰍,酒釀鴨子,紅燒肉,還有上湯菘菜與炒韭芽,都是沈歌愛吃的菜。

荀飛光先前還有食不言寢不語的規矩,遇上沈歌後,什麽規矩都退了一射之地,兩人就像普通夫婦一般,在燈下細細吃晚飯,順便聊些天。

現在清淩衛擴大了規模,飛光學院仍在剛建立的階段,朝廷那頭又派了駐軍過來,明面上歸荀飛光管,為日後攻打海上洋夷與倭寇做準備。這一樁樁一件件,足夠夫夫倆勞心勞力,兩人也就早晚兩餐會在一起用餐,故而都十分珍惜這時光。

荀飛光道:“過些日子荀三要過來,清淩衛中的後勤便交割與他管罷。”

去年荀飛光傷到了腦袋,心智停留在十六歲之時。彼時百裏宜、荀九他們都不在,韶信一人忙裏忙外分身乏術,沈歌唯有硬著頭皮頂上。

沈歌先前雖未做過類似的活計,但做起來意外地順手,他有無數新點子,清淩衛在韶信的帶領下又對他信任異常,兩廂加起來,清淩衛在沈歌的帶領下走向另一種後勤風格,到最後竟是誰也難接他的手。

曾有很長一段時日,夥頭兵那頭連今日要做什麽菜都得征詢沈歌意見。

沈歌不是不能應付,然一隊合格的軍隊裏絕不應混亂至斯,荀飛光清醒之後,沈歌便提醒他要註意物色新的後勤人員,這位荀三便是荀飛光新調任的後勤總管。

軍隊的後勤總管不同於其他,荀管事也是一名優秀的總管,但他格局不夠大,耐心細心有,論起魄力與遠見來卻缺了些,沈歌原本還有將他調過去管清淩衛的心思,考察一段時日後方發現想得太簡單。

沈歌從未聽說過還有這麽一位荀三在,第一次聽到他的名頭時還有些懵,“荀哥,你手下究竟有幾位以數字命名的能人?”

沈歌知道的便有荀一、荀七與荀九,若都按這般排,起碼有九人在。

“十六人,無荀四,最尾的乃是荀十七,日後你便知曉。”荀飛光眼裏帶著一絲笑意,“這都是為在外行走排的號,他們本名不叫這個。”

這沈歌知曉,比如荀一荀大管事,他另有姓名喚荀澄。不過並非每人都愛給自個取諸多名字,比方荀九,沈歌便不知曉他還有另外一個名號。

這位即將要來的荀三亦是如此,沈歌並不知他除荀三外還有無其他名頭,不過這些都不要緊,日後慢慢再熟悉便是。

“十七人都是荀家養大的?”

“是,這些人都是我祖父或父親收養長大,身後無家人,現今就算荀家人了。”荀飛光向沈歌解釋,“荀七他們幾個年紀長些的還經歷過亂世,早與父母失散,我祖父見著,便將他們收至清淩衛中養下來。年輕些的如荀九幾個,他們則是遇上各種事,不幸淪為乞兒,父親接管清淩衛後,碰上了有願意跟著的便讓他們進清淩衛,由清淩衛養著。”

不僅上兩代當家人會收養一些無家可歸的孩子,荀飛光自個也沒少養著這類孩子。

這其中有不少出色的,願意加入清淩衛,荀家便讓其加入清淩衛,願意跑商,荀家也安排他們去跑商。

若是什麽也不願,想自個出去闖蕩或緣分來了,做了誰家的上門女婿,荀家也不攔著,只要捐二十兩銀錢到清淩衛中給其他無家可歸的孩童做生活費,荀家便放他們自由。

這些在清淩衛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大多學到一兩手本事,縱使出去也不會過得太差。不過更多的孩子在清淩衛多年的熏陶之下,早已把清淩衛當自個的家,長大後也不願離去。

不願離去的青年也不完全進清淩衛,而是經過上官觀察,再結合他們自個的意願後分到各個部門去,如做買賣,收集情報,做侍從,做匠人等。

沈歌聽完不由嘆,“祖父他們高見,這般一來,不單做了善事,我們麾下的兒郎們的忠心程度也不必說。”

荀飛光點頭讚同,“行好事,得好報,這便是最好的結果。”

沈歌有些好奇,“這些都是二郎們,那女娘們呢?”

“女娘也收養,不過不會隨軍,大多女娘被養在安置點,照管也是我們的人照管,待她們長大後,也看她們自個,是願嫁人還是願做其他,荀家並不強迫。願意嫁人的,清淩衛也算她們半個娘家,自能保她們不受夫家欺負。”

沈歌聽得連筷子都不願動,“那我們走得這麽遠,那些女娘們受了欺負該如何?”

“現今這事交由百裏宜管,他帶著人天南地北跑商,要出手也容易,何況荀九他們也會留意。”荀飛光道,“當然無法樁樁件件都能管到,但其中硬氣的女娘總求助有門。”

荀飛光說這些話時面上淡淡,並無甚自得。

沈歌聽後卻深受震撼,無怪乎清淩衛戰力高,這麽一支軍隊,莫說與一般蠻人洋夷打,縱使打歷史上那些名軍名將也打得,為家而戰的軍隊自會所向披靡。

清淩衛的兵力補充也好辦,從清淩衛出去的女娘與兒郎對清淩衛總有幾分感情,有這麽一大批人在,不怕沒人來投清淩衛。

“這非一日之功,只要清淩衛在一日,與清淩衛相關之人自會過得好。”

“我先前只窺得冰山一角,還真不知真實的清淩衛原來是這般模樣,當真受教。”

知曉這些事後,沈歌心中底氣越發足。在這個唯有冷兵器的時代,他荀哥手上有這麽一支強兵,除非他自個低頭,要不然還有誰能強迫得了他?

荀飛光見他面上發紅,呼吸略微急促,眸子內不由染上笑意,“家裏兵強馬壯,你現下不必擔心了罷?”

“不擔心,我還擔心作甚,縱使真到針鋒相對那地步,要擔心的可是陛下!”沈歌豪情壯志,“到時真不成,我們往海裏已退,占個島,過什麽日子都成。”

荀飛光撚撚他耳垂,“這些事日後再說,你快些用飯,平日裏再別將自個逼得那樣緊。”

“我知曉。”沈歌應下。

沈歌高興之下非要與荀飛光舉杯共慶,荀飛光無礙,他自個倒喝成了一只醉貓。

第二日,沈歌告了假沒去學院,第三日也告了假。

韶信第四日方撞見他,上下打量他一番,促狹一笑,朝他擠眉弄眼道:“春光正好吶。”

沈歌面帶紅霞,強自鎮定道:“春光是不錯,想必韶大哥這些日子拉練都見了個遍罷?”

拉練也是沈歌想出來的事務,這年頭的兵丁訓練項目有限,平日裏與一般農夫也沒多大差異。清淩衛還算好,訓練項目卻也不算多,來來去去就那麽幾種,哪怕韶信他們訓得再嚴,訓久了大夥都帶著幾分敷衍。

沈歌腦海裏那堆則不一樣,負重拉練,長途奔襲,紅藍對抗,練意志力,練速度,練長官的指揮能力,練後勤管理能力。海戰陸戰河戰輪番來,哪怕是韶信,聽到沈歌提這個也有些發怵。

荀飛光目前對這些頗有興趣,已設計了好些鍛煉形式,讓一眾軍士倍感刺激又倍感痛苦。

韶信聽沈歌這樣說,怕他惱羞成怒,真去荀飛光那告一狀,畢竟依照他家老爺現在的性子,沈歌若是說了,他吃苦頭那是肯定的。

“得了,哥哥也就這般說一說,你可莫當真。”韶信忙給他順毛,“我聽聞島外又有洋夷到來,興許他們會帶有你想要的種子,如何,要不要去瞧一瞧?”

說及正事,沈歌果然被轉開註意力,“島外?你可知曉那些洋夷從哪來?”

“這倒不知,不過大抵是格格大陸及附近島嶼,應當差不離。”

“我們的探子可有傳回消息?”

“傳了,我們還特地散出消息說我們要收種子,其餘異植也收。不過畢竟我們沒有你那等好運氣,一般人也不會特地去看這個,錯過什麽也有可能。”韶信攛掇,“開春以來,我們打了三場,洋夷早已被我們制得服服帖帖,你若想去便叫老爺陪你一起去,哥哥也蹭你的光去散散心。”

韶信辦起正事來極為靠得住,不過他並不是那等沈穩之人,說起來性子還有些跳脫,平日裏也愛冒險。

這陣子憋在島上,韶信已有大半年未外出游玩過,想去也正好。

見沈歌面上猶豫,韶信又加一把火,“我聽來往行商言那島上有許多花,此時正值春季,整座島都陷入花海之中,哪怕什麽都瞧不見,去賞景也不錯。你與老爺忙那麽久,也該出去走走。”

沈歌還在猶豫,“我農學院裏那堆事?”

“不就是春播麽?你放心,我現在就叫麾下的大好兒郎過去認你差遣,一日便能將那些活計做完。”

“話是如此說,但還有另外幾個學員的布置也要趕——”

“不是有胡奈青胡院長麽?你缺人手也可與我們說。”韶信拍著胸脯打包票,“手下一幹兒郎都不是笨人,你要甚我們都能幫你辦好。”

沈歌還欲再說,韶信打斷他,“我們現今事雖多些,卻也沒多到那個地步,這點時間還是能抽出來,沈歌兒你放心去罷!”

“那也成。”沈歌總算答應下來。

韶信回過味來,正巧撞見他那帶著狡黠的眼眸,意識到又被戲耍一通,不由哭笑不得,“你何必如此,要調誰去幹什麽還不是你一句話的事?”

“我開口哪有你們主動去做那麽好?”沈歌揮別他,“我便給哥哥及你手下的兒郎們一個表現機會,能不能出去游一圈便看你等表現罷。”

沈歌話雖這麽說,但沒等韶信將事辦完,他便提前去與荀飛光說了。

荀飛光早擔憂沈歌在這呆得會有些悶,見沈歌有意,荀飛光二話不說,立即遣人去偵察布置。

他們要去的島乃海外一小島,島並不算大,卻也不算小,起碼有兩個坤究縣那樣大。

那島名喚飛鳥島,島周圍都是細沙,海淺得很,大船無法進入,若有大軍來犯,開著小船,四面八方往海中一散,絕不會被哪支軍隊堵著。

源於它得天獨厚的環境,各國在海上討生活的人都願意在島上落腳。

倭寇、海盜與洋夷的商人等匯聚於其上,僅靠簡單規則互相約束,最終看拳頭說話,說來也算公平。

沈歌早聽說有這麽一座島,不過上頭無法保證安全,便一直沒有去過,現今韶信提起來,沈歌不由十分感興趣。

他們現今也算一方人物,要去得提前準備。

荀飛光先讓手下清淩衛上島,前前後後總共去了二百餘人,而後再帶著沈歌與韶信等數十人開著大船前往海島。

大船無法靠近,開到半途便換中型船,船上除帶有金銀外,帶的最多的就是水與食物,若有個萬一,還能支撐一段時日。

那島上什麽都好,就是上頭的淡水極少。即使每月沒少落雨,島上大多都是石頭,有雨也存不住,很快就會流到海裏去。

在海上,若沒有淡水,那才叫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大船走了一天有餘,登島時已是深夜。

島上不屬於任何勢力,也無人放哨,示意沈歌他們輕輕松松便在先上島的清淩衛的接應下登上了島。

“老爺,沈歌兒,我們先到客棧中歇息罷?”

這島靠大燕靠得極近,島上自然有大燕人。清淩衛先上島的時候就特地尋了大燕人開的客棧。

說是客棧,其實就是在山壁上挖的洞。這裏常有風雨,房子主要分兩類,一是茅草搭的簡易棚子,二則是結合山洞挖的窯洞。

因沒有人當這是正經生活的地方,所以這裏從未正經布置過,一切都顯得十分簡陋而原始。這裏簡陋歸簡陋,價格卻並不便宜。

不過韶信說的花倒是沒有騙人,此時正值春季,整座島上都是粉白的花,花的香氣甚至壓倒了鹹腥的海風,帶來滿島清新。

沈歌與荀飛光在船上睡了許久,此刻倒不困。他若有所思地望著不遠處的花,“這花開得這樣繁茂,想來十分耐貧瘠,就是不知道是否可以食用。”

“待我們回去時帶些回去讓雞兔試試便知曉。”荀飛光拉著沈歌的手往窯洞中走去,“先去睡,這些事往後再說。”

不得不說,島上生意人還是多,窯洞看著有些簡陋,裏頭該有的卻一樣不少。

腳下鋪有模板,璧上也用木板與房梁裝飾,若不是這裏頭空氣有些混濁,不大舒適,就看這情景,還真想不出這是在窯洞裏。

沈歌他們半夜上島時,島上一片寂靜,仿佛壓根沒有人在,白天一來,無數人不知從哪裏鉆出來,簡直要將整個島嶼都塞滿。

島上情況特殊,許多人都帶有面罩,沈歌不耐煩那些煩悶的東西,特地令人準備了口罩,將下半張臉蒙起來,既避著人,也不會太悶。

此次給沈歌他們當導游的乃是清淩衛中一個年紀尚小的機靈兵丁,“老爺,二爺,請隨我來。”

“現在是去何處?”

“回二爺,有一名喚比比格斯的洋夷前兩日剛帶著他的貨物過來,我們提前說好,今日就要去看他的貨。”

“那洋夷從哪來,要到哪裏去?”

“說是從格格大陸上來,到一楠國去,多的他便不肯說。”

說到這裏,那名兵丁心中也帶著驚嘆,他們早便知曉有洋夷的存在,卻不知洋夷有這麽多,除大燕之外,還有那麽多國。

那些洋夷也長得怪模怪樣,紅頭發,黃頭發,灰頭發,棕頭發,白頭發,眼睛不一樣,肌膚也不一樣,什麽顏色的人都有,看著怪恐怖。

“可瞧過他帶了什麽貨物?”

“屬下粗略去看過,林林總總什麽都有,知曉有種子後,我們便未細驗。”兵丁說到這裏有些不好意思,“我們就算看得出,也驗不出來,示意並未認真去看過。”

沈歌並不在意,鼓勵地朝他笑笑,“你們這麽短時日便能找著人,知曉他們有什麽貨物,這已經非常不錯。”

他帶了口罩,下半張臉看不大清楚,不過微彎的眼睛還是輕而易舉地透露出了他的愉悅。

兵丁被他這麽一鼓勵,心下微松,說話也輕快起來。

沈歌他們從客棧裏走出去,一路見到不少人在賣各種玩意兒。

這些人也不講究,好一點的會用幾根木頭,搭一座棚子,地上鋪塊布,上頭擺著各種各樣的東西在賣。不講究的莫說棚子,就算布他都不鋪,直接就擺在地上賣。

沈歌看了兩眼,沒有看到什麽特別感興趣的東西,他們又急著去那買種子的商人那,故沒細問。

賣種子的商人說是大商人,其實也就是棚子大一點,多一點,兩三個棚子連在一起罷了。

洋夷商人見他接觸過好幾次的那年輕人帶著一堆人過來,臉上帶著笑迎上來,“幸會幸會,歡迎貴客上門。”

他音調很怪,口音也重,沈歌很不容易方能聽清他在講什麽,不過這洋夷會說大燕官話已是沈歌的意外之喜,他也不求別的。

“比比格斯,這是我家主人,他想看看你的種子。”帶路的兵丁特地說得很慢,以期這洋夷能聽清楚。

這洋夷聽大燕話的本事比他說的本事要強許多,一聽這話,他臉上露出喜意,“我早就聽到消息,收集好種子在等著。放心吧你。我這有整個格格大陸最全的種子,就算你去格格大陸,也找不到比我更多種子的商人。”

洋夷一興奮語速便加快不少,沈歌大致聽出他在自誇,也未打斷他,而是含笑聽他說下去。

洋夷受到鼓勵,說得更興奮,“不僅格格大陸的種子我這有,就是別的地方的種子,我這裏也收集得很齊。應有盡有!”

難為洋夷還說了個成語,沈歌問:“可否讓我等看一下?先說好,我只要種出來後能作為食物的種子,不要別的,若是讓我知曉你欺騙我,恐怕大燕附近你便不能來了。”

洋夷聽清他的話後一驚,不過臉色很快調整過來,“可以,應該的!放心,我是誠實的比比格斯,從來不欺騙別人!”

沈歌低頭跟他走入帳中,只見地上鋪著的布連起來,上頭放了無數東西,很多沈歌壓根就不認識。

比如上頭放有幾捆幹枯的植物,連枝帶葉亂哄哄地堆積在一起,壓根就瞧不出原有的形狀。

“你對這個感興趣?這是我們那的安樂樹,要是頭疼想吐,只要拿這個泡水喝,保證你平安無事!”

“有種子麽?”

見這麽快就有生意,比比格斯樂顛顛地轉身在他那堆亂七八糟的箱子裏翻了個外頭寫有字的葫蘆出來,“種子在這,一兩金子一兩種子,可劃算!”

沈歌瞥他一眼,“還有其他的麽?待會一起說罷。”

比比格斯更樂,忙去翻一堆葫蘆出來,“我的種子都在這,葫蘆保存的,好。葫蘆是你們大燕的,好用。我上次特地買了三百個葫蘆回去,掉到海裏還能當船。”

沈歌壓根看不明白那些鬼畫符一樣的字,只是看著比比格斯一一將種子倒出來。

“這是花花菜,葉子很嫩,很飽滿很多汁,生吃就可以,吃了很飽。”

沈歌接過那芝麻模樣的種子望了幾眼,“它長什麽樣?”

“長條的,種得好一片葉子有這麽長!”洋夷比劃了一下,“我們三月就種,一直可以種到十一月。”

“那這種呢?”沈歌拿起下一種,照例讓他說模樣與口味。

“這是雅興菜,一種結成一團的菜,也很好吃,不過要燙一下再吃。”

“這又是什麽種?”

“這是胡包桿,它要經過加工。”洋夷做一個手勢,“砍下來,搗爛,放到水裏煮,煮出來的水可以吃。”

沈歌一一問過去,比比格斯盡量答。

在場的都是人精,光是聽便能大致聽出哪些種子是真的,哪些又是假的。

“這是何物?”

“這是一種黃黃的,紅紅的果子,這麽大。”比比格斯伸出拇指比給沈歌看,“它酸酸甜甜的,我們那裏很多人都喜歡吃,很貴,要八兩金子一兩種子。”

比比格斯說著寶貝地將種子又塞回葫蘆裏。

“它長出來是什麽模樣?能長多高,要長多久?”

“不高不高,就到你膝蓋上一點點,長三個月就可以。你要是買了我的種子,等明年你就可以賣給別人,大大地有賺。”

沈歌打斷他,“除了這些小種子,還有沒有大一點的種子,像拳頭這麽大的那種,種子也可以吃的,吃起來軟軟糯糯。”

比比格斯一楞,“你是說那個?”

“我聽聞別的商人有,不知道你這有沒有,你要有,我就在你這兒買,一起買也方便一些。”

“有有有,你等一下,比比格斯從來不會讓人失望!”說著這個大肚子的臃腫洋夷以不符合他身形的靈活,飛快在箱子裏找起來,“多虧你提醒,你不說我都要忘記那也是種子。”

沈歌耐心地等他找。

不一會兒,洋夷歡呼一聲,“找到了!就是這個,格格大陸豆!”

沈歌見他拿出來的那兩個灰撲撲的事物,心跳有些加快。

“就是這個,我先前見過好幾次都沒買,現在與其他種子一起買罷。”

說個看起來極淡定,洋夷摸不清他的真實想法,忙抓緊時間推銷起來,“我這種子都是好種子,不想那些人,用放了好久的舊種子騙人。你最好多買一些,要不然下次就不一定看得見我了。”

沈歌沒聽他這番煽動人心的話,而是按計劃買他看起來比較靠譜的種子,討價還價之下,一共花了兩斤八兩金子。

這個價格絕對不算便宜,但與那些金貴的種子比起來,卻也算不上貴,尤其是土豆,那可是救人的好物!

沈歌專挑飽滿有光澤的種子買,其中有幾個土豆發芽了不能吃,比比格斯也惋惜地作為搭頭送給了沈歌。

他良心倒不算太差,還特地提醒過沈歌,這些發芽的種子不能吃。

他不單賣種子,還賣種法,沈歌聽了一耳朵,卻沒完全按他的方法。

飛光學院的農學院也研究過這個,種子要種大抵都有個類似的步驟。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